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刑事公诉案件一经立案,就要根据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由人民法院审理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达到和解的,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下面,律师整理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综上所述,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出了谅解书,但是从法律上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对方不追究是没有用的,该承担的刑事责任还是得承担,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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