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是什么 1、不动产物权的变动的要件是变更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不动产物权基于双方法律行为以及其它法律事实而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根据法律的规定,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不动房产变可动产 房屋净值信用额度是一个开放性的贷款,是一个浮动利率的信用额,一旦银行把房屋净值信用额度批下来,对贷款者是十分方便好用的,因为这个信用额度很灵活,如果贷款者没有使用过任何的贷款金额,贷款者无需付任何利息。 房屋净值信用额度通常是30年期,头10年是提取期,贷款人可以在头10年提取信用额度。后20年是还款期,如果贷款人在批下信用额度10年后有欠款的话,贷款者需要在第11至第30年间偿还本金与利息。如果贷款人在头10年过后,没有任何欠款,该房屋净值信用额度会关闭。 一般来说,融资重贷适合那些需要使用高额的贷款金额,但是不能够短期内还款的贷款者。房屋净值贷款适合那些需要从房产中拿出额外的贷款金额,无论有没有现有的房贷。房屋净值信用额度允许我们使用期内任何时间使用贷款金额,银行只会计算贷款者贷出的金额的利息,贷款者可以随时付清,不过利率是浮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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