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章停车发生车祸,有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6条规定:汽车应该在限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汽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允许阻碍其他的车辆和行人通行。违章停车发生车祸大多状况下认定为次要责任。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若是因为不按照规定停车,引发交通事故由车主或其他有违章行为的相关事故责任人来共同承担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违章停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种因素。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事故双方的驾驶行为对造成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严重程度而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