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能相互继承。双方属于彼此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人的顺位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在每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 三、孙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吗 孙子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