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了赠与合同,什么情况才可以撤销 |
释义 | 原则上,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不得撤销。 双方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一般都是经过慎重的考虑,明白公证的法律意义,毕竟公证是要花去一定的时间还有相应的费用,不存在一时冲动或者是考虑不周的情况,所以,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想撤销就可以撤销,否则就藐视了公证的严肃性。 当然,说的是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原则上不能撤销,但不是完全不能撤销,符合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情形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形: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这里的侵害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仅仅属于轻微的、一般的侵害不能要求撤销公证过的合同,而且近亲属限于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如果只是其他亲友或者情同手足的朋友也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这种情况必须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且受赠人有抚养能力,却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如父母将房屋赠与给子女并进行公证,在赠与后子女却不履行义务的,即使是公证过,父母也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需注意的是,在赠与人丧失了抚养能力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赠与人是不具有撤销赠与的权利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义务的,如受赠人不按约定履行的,赠与人就具有撤销的权利。不赋予赠与人撤销权的会出现赠与人交付了赠与财物后还要面临受赠人违约的情况,无法得到救济。 一、房屋买卖公证书撤销需要什么手续 要撤销房屋买卖公证书的,当事人需要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且要提供证明房屋买卖不合法的证据,经复查确实不合法的,就会撤销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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