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签字的离婚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当夫妻选择理性分手,不愿再闹得天翻地覆,离婚协议就成了登记离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感觉自己就此和对方解除了,协议自此生效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实,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都同意离婚了。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虽然你签了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手续,也就无异废纸了。也就是说,你不肯去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几年有效期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后一直有效。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在办理完成婚姻登记程序就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生效前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二、离婚协议如何生效,其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方能生效。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但有一方存在胁迫、欺诈的行为,协议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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