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可以判断构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