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偿保管合同是单务还是双务? |
释义 |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予另一方利益但不取得相应对价的单务合同。如果非义务人因主观过错违约,要求其承担责任显然不公平。因此,合同订立时需要公平确定权利与义务,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 法律分析 无偿合同通常是一项单方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提供给另一方利益,但并未得到相应的对价。如果非义务方因主观过错而违约,但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显然违反公平原则,容易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刻意追究无过错违约方的责任,不利于合理确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因此,统一合同法同时规定在订立合同时应公平地确定权利和义务,不公平的合同可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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