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辞职怎样算补偿金 |
释义 | 关于职工辞职的补偿金规定:职工主动辞职的或职工严重违纪被辞退的,没有补偿;职工因单位的严重侵权行为而辞职的,则补偿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职工被非法辞退的,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 一、关于辞退和清退有什么区别? 两者最大的区别,即受得补偿不同,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被辞退的情况在实践中往往就要复杂的多。辞退与被辞退没有区别,辞退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用人单位辞退,只要劳动者无过错,一般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其中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2倍经济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法律的规定上,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二、裁员孕妇怎么赔偿 裁员孕妇的,应给予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标准进行补偿。 怀孕期间公司裁员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没有严重过错,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被辞退了,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让用人单位给付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予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标准进行补偿。 三、辞职和辞退的区别是什么 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如下: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 2、程序不同,辞职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 3、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4、 性质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 5、经济偿付不同。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 (培训费除外)。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一、公司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办理工作交接; 3、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领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以下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1、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员工辞退; 2、用人单位符合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要求的,可以将满足条件的员工辞退,但此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3、可以证明员工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辞退。 总而言之,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在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时考虑到实际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过哪一种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前提条件就是职工和单位谁是行为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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