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工伤医疗费用是指治疗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和医疗器械等相关费用。而验光配镜等属于视力矫正方面的费用,并非治疗工伤所必需的费用。所以理论上不包含在工伤医疗费用范畴内。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紧急救助,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安排劳动者治疗和康复。”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受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包括由工伤引起的治疗费、住院费、药品费和康复费等;夫妻双方在新婚三十天内,因一方工伤而结婚,其中一方因抢救其他工伤职工而导致其发生交通事故的,必要的医疗费用也应当予以支付。” 因此,在工伤医疗费用中,只有与治疗工伤相关的费用才会被纳入到工伤医疗费用中进行理赔。而视力矫正等费用,一般不被视为工伤医疗费用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