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务农老人遭遇车祸获赔误工费,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 |
释义 |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B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案情简介】 65岁李老汉遭遇交通事故,诉至法院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近日,县法院审结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支公司赔偿原告李老汉交通事故各项经济损失2.9万余元,其中含误工费7820.4元。 2015年7月13日上午,王某驾驶小型轿车刮擦李老汉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李老汉受伤。事发后,李老汉被送往医院治疗并于同年7月26日出院。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老汉无责任。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老汉发生交通事故时虽已经65岁,但交通事故发生前以务农为业,仍在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还兼做石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了误工,实际产生了误工损失,应予支持给付误工费。按照安徽省农、林、牧、渔业收入标准计算,误工费为7820.4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