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未办理权利转移、未办理公证可以直接行使;受赠人违法导致赠与人一年内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行使;赠与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在六个月内行使。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如下:未办理权利转移和未办理公证,受赠人违法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年内行使;而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在六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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