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办新的身份证需要带旧的去吗 |
释义 | 去办新的身份证是需要带旧身份证的。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去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填写完成《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将表格、身份证和户口簿交给户籍警察,供警察审查。按照警察的指示整理服装,去特定地点拍照。回到户籍窗口,按户籍警察指示按压指纹,缴纳钱款,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发票。大概3周后带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发票去派出所户籍科,上交旧的身份证,换领新的身份证。 一、办理身份证件所需材料 1、身份证照片和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回执单; 2、户口本; 3、居住证(异地办理才需要) 二、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7、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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