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复诉讼的规定主要集中于民事诉讼中,一般是指重复起诉,即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而还有一种实质性的重复起诉规定,指的是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而这里的相同要做法定理解,即相同不仅仅指当事人完全一致,也可以是后诉的当事人均包含在前诉的当事人之中,但不可以是前诉的当事人均包含在后诉的当事人之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