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离婚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提出分割请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 2、一方有法定扶养义务的,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上述规定外,法院不支持其他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