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破产债权是针对企业在宣告破产前所存在的一种财产请求权,债权人可以通过申报破产以后走相关的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得到公平受偿的债权。(一)破产债权的申报,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清算组的工作不多。(二)破产债权的审核,清算组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主要有:1、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2、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4、破产债权的计算。5、对破产债权的重复申报的审核。6、编制破产债权申报一览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