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什么合同 |
释义 | 劳务派遣协议的主旨是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派遣的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包括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分割订立多个短期派遣协议。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制度下的合同订立与权益保障 劳务派遣制度下的合同订立与权益保障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权益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时应与接受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合同内容应包括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约定。合同的订立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为了进一步保障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权益,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共同承担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责任。通过合同的订立和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劳务派遣制度下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结语 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权益保障措施的实施,劳务派遣制度下的劳动者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得以和谐发展。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共同承担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责任,确保劳动者在派遣期限内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合同的明确约定了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权责基础。这一制度的健全运行,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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