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法规,纳税人在购买房屋后不能再享受探亲路费的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依照法律规定购买住房时,不能享受探亲路费的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购买住房后,不得再申报探亲路费的税前扣除。 3.国务院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探亲路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已取消。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纳税人在购买房屋后不能再享受探亲路费的税前扣除,因此在当地买了房后不能报销探亲路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