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家庭暴力,离婚后的幸福生活 |
释义 | 一、有家庭暴力想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原则:两周岁以下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按最有利于子女发展的原则判定,有家庭暴力等不利事实的,可能判给另一方。 二、遇到家庭暴力: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诉讼离婚,不同意调解可判予离婚;请求损害赔偿,受害方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一、有家庭暴力想离婚,孩子怎么判 1、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发展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一方具有家庭暴力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事实的,子女抚养权判给另一方的可能性较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 1、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 3、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语 在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时,法律保护了受害方的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原则上两周岁以下子女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子女则以最有利于子女发展为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事实,另一方有较大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通过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来寻求帮助。如果调解无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终止婚姻关系,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的保护为受害者提供了一种决绝方式,以阻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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