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所需证件 |
释义 | 办事机构: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办理所需证件: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市住房保障局提交下列材料,办理维修资金支用申请手续: 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示范文本); 2、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3、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书及公示照片等证明材料; 4、业主征询意见书; 5、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维修项目任务单、费用分摊清册和维修项目首付款拨付申请书;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由相关单位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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