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够区分集体商标的特征的方法如下: 1、权利主体,集体商标的所有权不属于单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是集体组织,即由多个企业组成的集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2、权利取得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的特殊事项; 3、权利行使方式,集体商标权的行使是分离的,即注册人享有所有权,但不使用; 4、许可使用,集体商标只允许其注册人所属成员使用,不允许非集体成员使用; 5、转让和权利转让,集体商标原则上不允许转让,相关法规修改允许转让,但规定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6、集体商标应当包括使用管理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