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商标被中国监管部门抢注怎么处理 |
释义 | 外国商标被中国抢注,方法有: 一是出资购买; 二是放弃商标和市场; 三是坚决维权。 一、商标被别人抢注还能找回来吗 当事人所使用的商标若被别人抢注是可以抢回来的。若该商标尚在注册阶段的,即抢注尚未完成的,商标权人可以直接在商标局作出初审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经审查属实的,商标局会驳回抢注人的注册申请。若已经抢注成功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未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吗 未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但是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他人抢注,可能会造成侵权。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存在以下风险: 1、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能有效利用现代宣传手段参与竞争; 2、企业使用的商标未注册的致命弱点是商标使用者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3、一旦他人先注册该商标,该商标的先用户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因此未注册商标不是无形资产; 5、不能申报注册商标、名牌等相关企业荣誉; 6、未注册商标的企业越大越强,越容易被其他企业恶意模仿或抢注,给自己带来损失。 三、如何注册商标品牌?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 一是自行办理; 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商标法》第十七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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