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吗 |
释义 | 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人身损害赔偿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时,一般情况下应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只有在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时才会执行抵押债权。此外,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包括: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只限于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并且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分析 一、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吗 人身损害赔偿和抵押债权同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执行抵押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第四,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之后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 结语 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执行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抵押债权。只有在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时,才会执行抵押债权。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包括:不依赖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仅适用于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必须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财产担保才有效,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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