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而在离婚情况下,无过错方只能向其配偶要求赔偿而无权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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