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离婚证的条件和需要携带的材料。办理离婚证需要当事人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真实的离婚合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且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和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对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等,还需要出具相应的证件。 法律分析 一、办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适格。 首先,当事人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则不能适用登记离婚的程序,而只能按诉讼离婚程序办理。 其次,双方当事人必须在中国内地登记合法婚姻的。非法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会或者不是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夫妻关系,都不能以登记离婚方式解除。 (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真实的离婚合意。 (三)双方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四)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办离婚证时需要带什么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拓展延伸 办离婚证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件:双方需提供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信息; 2.户口簿:双方需提供户口簿,证明双方户籍关系; 3.婚姻状况: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如结婚证等; 4.离婚原因:双方需提供离婚原因及双方意愿说明等材料; 5.财产分割:双方需协商或者依法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三十七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受理、登记三个步骤。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一系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办。 结语 登记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当事人适格、具有真实的离婚合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且内容合法等。同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和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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