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2、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风险提示: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建议您在遇到债务纠纷时,最好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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