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补助算工资收入吗 |
释义 | 公司中对相关工资做了一定的规定,工资中不止是薪酬,还有一一些补贴,补助等等情况。对于单位中所给予的交通补贴一般也属于工资,也是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补贴标准 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 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 二、交通费补贴是否属于工资 发给个人交通费补贴也属于工资,要交个税的。提供发票那就变成费用了。按福利费处理的话,会占用企业的福利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单位对个人发放的交通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文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交通补贴无论是否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都需要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按照超过5000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工资减去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之后就可以得到实际收到的工资。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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