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总署调整品目9803及项下本国子目的商品名称和统计范围 |
释义 | 为正确实施联合国货物贸易统计标准与服务贸易统计标准,20年2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第80号公告,对调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品目9803及项下本国子目的商品名称和统计范围作出规定。 公告规定,自202年起,品目98.03及项下本国子目仅用于申报专门针对特定用户的特定需求而开发的出口软件;非定制型的出口软件以及进口软件应按照载体归类并统计。品目98.03的商品名称修改为“定制型计算机软件(仅用于出口,不包括与产品固化或集成为一体的软件)”;本国子目9803.000的商品名称修改为“定制型系统软件(指构成计算机系统或其他数字计算装置运行环境、平台的操作系统软件,支持应用软件运行)”;本国子目9803.0020的商品名称修改为“定制型支撑软件(指在操作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之间,提供应用软件设计,系统测试运行等辅助功能的软件)”;本国子目9803.0030的商品名称修改为“定制型应用软件”;本国子目9803.0090的商品名称修改为“其他定制型软件”。 公告还规定,自202年起,品目98.03不再列入我国对外货物贸易统计范围,海关对其实施单项统计。 海关总署公告20年第80号 关于调整品目9803及项下本国子目的商品名称和统计范围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 海关通关与类 ”项下“商品归类法规目录”。 调整品目 商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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