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配财产,是与解除同居关系相关的事项。 |
释义 | 同居关系解除后,共同财产应按出资份额和贡献公平分割;财产混合则均等分割。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首先,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财产或共同经营获得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应按照双方出资份额和所作贡献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合在一起,无法确定各自出资比例,则应均等分割双方共有财产。 其次,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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