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属于涉黑吗? |
释义 | 寻衅滋事不属于涉黑。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的行为,而寻衅滋事一般是与黑社会无关的人之间产生的故意挑起事端骚扰他人,或者对一些公司财务进行损坏的行为,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寻事滋事构成轻伤怎样量刑 所谓寻衅滋事就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因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以不容易被谅解,与它有个很接近的罪名叫做故意伤害,虽然,故意伤害看起来较为严重,但是因为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只要对方愿意谅解,量刑上都会有所体现,但是寻衅滋事不同,他的客体没有办法作出谅解,所以一般多适用实行,从法条上看,最轻的肯定是管制,但是司法实践中,较轻的情况多为拘役刑。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哪些特征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包括:、 (1)有比较稳定的组织; (2)人数众多; (3)有明确的领导者,有比较固定的成员,内部成员之间有严格的身份等级和隶属关系; (4)有比较明确严格的帮规等组织纪律。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有组织的犯罪涉黑团伙。 三、寻衅滋事轻微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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