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是可以拥有著作权的,也可以作为作品的作者。 一、未经作者同意是否可将作品编入教科书 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允许使用外,未经作者同意,作品可以编入教科书。作者还享有署名权。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和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使用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在教科书中作品片段或短文本作品、音乐作品或单一艺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宣传片版权怎么保护 宣传片版权可以通过登记版权进行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享有著作权的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三、展览权能否随所有权转让? 美术作品著作权中的作品原件的展览权是随作品所有权转移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作品原件转移后,一来因所有权的不断转让,著作权人很难找到原件在哪里;二来如果展览权仍由著作权人行使,就会和原件所有人的财产权发生冲突。同时,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也往往有展览原件获取经济报酬的需要。作者对作品著作权的拥有与所有人对作品原件的拥有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因而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等同于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