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动车改装违法。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属于非法改装电动车的行为如下: 1、改装或更换电机,使发动机超过原车设定的额定功率; 2、改变或拆除限速装置和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速度提示音响装置; 4、加装电池,或更换不符合原车设定额定电压的电池; 5、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类似标志图案、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