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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的区别
释义
    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的区别是感念不同。
    免予处罚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是因为法定的原因而免除处罚。
    不予处分,是指党员所犯错误显著轻微,根据有关条规规定,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经党组织研究作出的不予处分的决定.不予处分的前提是该党员的错误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是指党员所犯错误较轻,根据有关处分条规规定应该给予纪律处分,但具有免除处分的情节,经过有关组织作出的免予处分的书面结论。
    免予处罚的条件如下:
    1、不满14周岁青少年;
    2、不能辨识和控制自我行动能力精神病人;
    3、聋哑或盲人,但是以上免于处罚对象需要责令其监护人严管,另外,非以上特殊人群发生轻微案情、有主动投案、立功表现等等情况者,也有机会免于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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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1: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