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 |
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对同案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如果同案能够继续审理的,应当继续审理。如果本案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到同案的,同案也应当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的情形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 公诉 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相关知识:刑事案件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遇有《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情形时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 刑法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和检察院《规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①非法拘禁案;②非法搜查案;③刑讯逼供案;④暴力取证案;⑤虐待被监管人案;⑥报复陷害案;⑦破坏选举案。(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②是上述三类犯罪案件以外的重大的犯罪案件;③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④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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