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深圳市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按照规定可选择参加医疗保险险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一档缴费(原综合医保),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按照规定的比例按月进入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在门诊就医等渠道自费费用支出,统筹账户用于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时报销使用。二档缴费(原住院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医疗账户,未建立个人账户,医保年度内门诊就医享有1000元(现有政策)报销额度,用于参保人可在绑定的社康门诊就医,或者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缴费标准存在差异,待遇方面主要是是否有建立个人账户积累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