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吗 |
释义 | 不一定,只不过签订书面的协议合同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房屋买卖合同是法定的要式合同,即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主要是起到固定证据,规范交易的作用,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3.没有书面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4.房屋买卖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只是管理上的强制性规定,不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吗? 借款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可以约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因此不能够算要式合同,而属于不要式合同的范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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