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哺乳期员工长期请病假情况来进行一个批准,如果说确实是存在着病情需要长期进行请假的话,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公司也应当进行批准,但是通常情况下来说,哺乳期的员工的话是有一定时间的,休假时间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就不再予以批准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