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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释义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力。具体地说,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自具有设定哪一种行政处罚的权力。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凡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设定。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但是,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只能作具体化的规定。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赋予了国务院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但作了限制。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由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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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4: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