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孕妇犯罪是要 负刑事责任 的,但孕妇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适用缓刑,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并且 不适用死刑 。 根据《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