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反悔要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如果一方故意欺骗或胁迫对方达成协议,可认定为欺诈或胁迫。离婚不满一年可以起诉撤销协议,超过一年则不能反悔。如果一方隐藏、转移、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可要求重新分割。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时可以执行,只要合法且符合公共道德。 法律分析 1、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2、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就可以协商拟定财产分割协议,并约定该协议在离婚时生效。由于法律并没有禁止此种行为,故此只要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合法、且也并未违背公诉良俗,那么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处置共同财产。 结语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问题,涉及到欺诈和胁迫行为的认定。当事人如有故意虚假告知或隐瞒真相,以及以要挟方式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可认定为欺诈和胁迫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而超过一年的则不能反悔。另外,若一方隐藏、转移、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离婚后发现可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且不违背公共道德,离婚时可按照协议处置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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