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衡水中考对户籍的要求 |
释义 | 学生受完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升学考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二、学生受完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升学考试。 三、流入衡水市区(桃城区行政区境内)的随迁子女至毕业时在流入地具有初中三年完整的连续就学记录,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并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就业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市区参加中考,但不得报考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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