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什么时候颁发的 |
释义 | 一九七七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 一、教育集团托管公立学校合法吗 合法,经过教育部门的批准是可以的。一般是可以从私立学校转到公立学校的。过程是这样:期末到要转入的学校登记,新学期开始有转入生出榜(正常每学期都有);然后到原来就读学校提取孩子的学籍资料;转入学校学位紧的话,要和教务处老师打好关系,有老师的帮助会轻松很多。其实对于私立和公立学校各有利弊,一个是社会资源,一个是国家资源。就目前而言,以经济为中心的大背景下,教育失衡。使得私立学校出现,走向市场,私立学校要想在市场中取胜,就得在教育方便有所作为,所以很多公立教师赚外快去了私立学校,没有两刷子显然是不能立足的,虽然可能一些硬件设施没有公立的好,但是适应市场变化来说,私立学校灵活一些。公立学校呢?相比私立学习,教育设施齐全完备一些,但过于形式不作为者也是有的,浪费国家资源,有些科目设置得也不近合理,但历史悠久是他们的优势。在选中私立还是公立学校而言,还要注意私立学校是否具备办学资格,经过国家教委批准办学,否则获得的证书不被承认就是件很冤的事情。 二、教师有偿补课处罚 有偿补课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获取经济利益或额外报酬为目的,从事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的有偿服务行为。经教育部门或学校批准同意,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农村学校少年宫等履行兼职工作以及学校竞赛辅导等除外。 并对违反本办法的在职教师做出了受处分种类: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处分期间不得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和提拔任用。 三、在职教师开书法班违规吗 不犯法,但是违规。 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