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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释义
    一、原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书;
    2、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户中本)复印件;
    4、居住证明(如被告不在住所在居住的,在经常居住地的居住的,需要带着被告的居住证明);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二、在起诉时还需要注意法院管辖的问题:
    1、离婚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点,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在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的情况:
    (1)原告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
    (2)对下落不明或是宣告失踪的人;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4)对被监禁的人。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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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3: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