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起诉的,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有以下情况的,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