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赠与合同义务的。例如,遗赠协议约定的抚养义务;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一、赠与协议公证可以反悔吗? 赠与协议公证后一般不允许任意撤销,但是有法定特殊情形的可以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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