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而言,以刑法是否就量刑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将其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 一、刑法中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一)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二)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三)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 2、避险过当; 3、胁从犯;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四)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五)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六)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 (七)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 (八)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2、预备犯。 (九)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 (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2、未遂犯;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 4、自首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5、有立功表现的。 (十一)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酌定量刑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二、量刑情节的主要特征 量刑情节具有以下特征: 量刑情节与犯罪构成事实无关,是犯罪构成事实之外的事实情况; 量刑情节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具有影响作用; 量刑情节是犯罪人是否处刑以及处刑轻重所应当或可以考虑的各种事实情况。 法律客观: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