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算自己的生育津贴有多少 |
释义 | 自己的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下: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除30天乘产假天数,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除30 天乘10 天。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参保职工于分娩出院后每最早为生育次月的1日至15日,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2、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需先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3、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2)参保职工本人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青岛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或《生育证》二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参保职工本人在青岛市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注:按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银行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计算方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并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支付。生育津贴可以看做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若是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则差额部分应当由企业单位进行补足。领取生育津贴,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女职员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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