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订立纠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合同书面文本或电子文本、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履行情况证明、证人证言、相关证据等。其中,合同书面文本或电子文本是最基础的证明材料,而其他证明材料则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存在、内容、履行情况等方面而提供的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就涉及合同的纠纷,应当提交合同原件或者复制件等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 证据应当选择最能说明案件问题的证据材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合同的各项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如果争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