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吗? |
释义 | 不动产继承可以不公示。当继承人继承了一个房产的时候,可以不去办理一个继承的一个变更登记,就是使用权人的变更登记,仍然可以进行一个房屋的使用。但如果需要买卖的,则需要公示。 一、房主去世后如何买卖 产权人去世房屋要出售的,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办理继承需明确继承人是谁,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率>法定继承效率。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由确定的新产权人作为卖方出售房屋。产权人去世,房屋要买卖的,流程有三步:明确继承人-继承公证-产权变更。 二、公证遗嘱的房子难过户吗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公证遗嘱的房子在继承开始后,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即主张进行变更登记的依据。但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只是解决了财产归属于何方的意思表示,并不能做为直接办理房产过户的依据,往往会被告知应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方可过户的。同时,在办理时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如首先需要证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继承开始。这就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很多不动产登记机构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继承权公证或者接受遗赠公证。还有就是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其他可能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契税完税凭证等。 三、一方去世了房产证怎么处理 夫妻突然一方去世了,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去世一方的名字,可以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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