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的方法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的85%。 【法律依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四条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